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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以案促改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0日
  
  近年来,海北州全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落细落实“两个责任”为工作主线,始终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进“三不腐”综合发力的重要抓手,紧盯行业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共下发以案促改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督促指导有关党组(党委)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3次、开展警示教育100余次,排查廉政风险点300余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56项;结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工作,切实把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较好地形成了以案促改的方法经验、以案促治的思路举措,持续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海北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海北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科学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系统谋划新思路新举措,探索形成“2434”工作模式,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近日,海北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印发《海北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细则(试行)》,形成了具有海北经验的以案促改长效机制。一是明确 “两个责任”。明确各级党组(党委)承担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主动接受监督,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以案促改“一岗双责”职责。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协助职能和监督职责,启动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指导以案促改全过程。二是坚持“四个结合”。坚持与纪检监察建议文书相结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刚性约束作用,提出具有针对性、务实性的整改措施建议;坚持与宣布处分决定相结合,利用处分决定宣布的有利时机开展警示教育,把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坚持与旁听庭审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与回访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使受处分人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真正放下思想包袱,迸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开好“三个会议”。指导案发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通过案件进行检视、对照查摆,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指导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查找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权力制约等方面漏洞;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教材”,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四是落实“四项要求”。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四个方面,推动以案促改的治本效果精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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