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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
  
  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重点内容,突出主责主业,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措施落实有力。坚持把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措施,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促进了工作任务落地。州纪委常委会先后3次研究部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并召开全州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提出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机制,州委书记和共和、贵南、兴海县委书记各领办1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受理零查处的1名县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

  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集中整治有力有效。突出问题线索排查移送、集中整治、专项督查、“回头看”等阶段性工作,建立完善电、访、信、网“四位一体”的信访反映机制,拓宽收集问题线索渠道,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震慑上。充分运用问责通报机制,着力解决执纪审查成案率不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大、纪检干部担当不够等问题,对涉及扶贫领域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件,立案14件,4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及扶贫领域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指名点姓通报曝光。

  三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力促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海南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成立三个日常监督检查组,对5县和18个州直单位开展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查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对州直15个监管部门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每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加强扶贫项目及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防止以整改代替问责的问题。截止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5件,已办结14件,1件正在提交上级纪委审核,对1名州管干部采取了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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