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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社保基金安全“网”人民群众心中不再“慌”
——海南州积极开展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9月8日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全省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州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海南州深入开展社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社保部门组织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实现了“两个责任”的同频共振,共同搭建社保基金安全网,有效确保了全州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规范运行,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

  督促健全完善社会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制度,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一是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处工作原则,按照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要求,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健全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基金运行风险。二是根据省社保局下发数据,严格对在押服刑人员和冒领人员的身份信息、冒领金额、追回金额以及业务财务到账、业务办理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并按至少10%的要求做好稽核工作。三是巩固和完善“社银平台发放”,严把待遇支出关,充分发挥稽核审计职能,定期对规定待遇支付经办流程、审核权限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一次性待遇支付申领条件、待遇标准、支付程序等环节开展重点抽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梳理汇总,建立社保业务经办安全隐患风险清单,对风险点进行监控,明确防控措施。四是以日常稽核内控为重要手段,定期稽核检查各险种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养老金、失业金的问题,预防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养老金、失业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不定期抽查各险种业务经办中各高风险业务和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变更等情况维护基金运行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督促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加大打击社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力度。一是全州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按照州纪委“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目标要求,把完善制度、强化教育严肃问责结合起来,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统筹运用警示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持续筑牢思想防线,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维度监管,不断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切实提升社保基金治理效能;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和稽核督查,提高内控执行力,将内控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以制度管权、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做好事前预防,强化事中监督,剑指违纪违规,确保基金安全、规范、平稳运行。二是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州开展以社会保险待遇欺诈冒领、重复领取、死亡冒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通过全险种疑点数据比对,数据核查,建立与公安、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机制,针对违规办理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假人”骗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等问题的核查、比对和追缴工作,及时追回违规领取的社保基金,防控和化解基金支付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截至目前,全州追领取待遇613人,追回金额98.77万元。

  督促加强窗口行风建设,积极提高和优化社保窗口便民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开展主动服务,整合大厅经办服务窗口,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和“清、减、压”、“快办”及信息提升行动,推进企业和群众眼里的社保公共服务“一件事”打包“办理”,新设立自助申报、自助服务、咨询服务和老年人休息区,竭力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更新服务理念,便民服务精细化。宣传引导参保群众线上操作和自助设备操作,通过手机“青海人社通”手机APP,指导操作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步骤认证流程和社保查询、刷码使用及随时查询等,对老年人或行动不便者开辟绿色通道,“一对一”耐心指导,开展代办服务,提供老花镜、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急救箱和药品等,按需提供从接待、答疑、受理到办理至办结的“一站式”全程引导服务。截至目前,全州线上线下提交业务62587件,实际办结62587件,办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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