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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细落实疫情防控监督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5日
  
  2月18日,海南州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听取了5县纪委关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作为,强化监督检查,为全州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共和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成督查组,深入卫健、交通、市监、应急管理等重点监管部门,就干部职工到岗情况及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安保、捐赠物资规范管理、应急资源精准调配、居民生活保障等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期间,先后对全县6个乡镇的21个村级和3个县级检查点防疫工作、6个寺院僧侣防疫管控情况、8家超市物资供应情况进行了检查。贵德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急通知》,先后对全县8个入县疫情监测点巡回检查,对县文广体旅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等监管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了相应防控建议。贵南县纪委监委与委机关全体干部签订《贵南县党员防控阻击疫情“十带头”承诺书》,先后对贵南县茫曲镇11个住宅小区劝返点、黄沙头、过马营镇疫情检查点等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明防控纪律要求,期间对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不服从管理的1名党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德县纪委监委分组对30个网格进行全域、全程、全覆盖的常态化督查。截止目前,共开展督查18次,下发督查通报13期,累计发现问题34条,并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兴海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疫情防控严明“十严禁”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守疫情防控纪律。组建2个监督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利用7天时间,对县直部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督查,共发现联防联控沟通不力、防控漏洞等层面5个方面的问题,并要求立行立改。

  会议强调,下一步,全州各级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省州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突出三个层面的监督检查。一是突出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防控责任、落实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各项措施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守工作岗位尽责、靠前指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带班、值班、登记、排查、留观、隔离、报告制度等情况。二是突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完善防控处置方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措施,落实外地输入人员、流动人员返岗复工后的隔离时间、地点、生活保障等措施落实;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加大对车站、商场超市、出租车、长途客车等关键部门和重点部位的监测 ,卫健部门统筹协调解决防疫物资,落实救护车、病房、消毒杀菌药品、防护用品等各项物资的保障,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借机牟利等,教育部门开学前后防控措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等情况。三是突出对各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州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复工的不重视、不落实,或者落实防控措施打折扣、求变通、做选择、弄虚作假的问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作风漂浮、贻误工作、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物资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法依纪,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既要防止执纪监督问责不力,又要防止泛化、简单化。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要坚决有力监督保障执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具体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支持和引导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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