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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纪工委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6日
  
  2017年以来,省直机关纪工委持之以恒抓作风,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夯实作风纪律建设。

  一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采取“全覆盖+下沉一级”的办法,对省直66个厅局及所属77个下属单位的作风纪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机关纪委协助机关党委加强警示教育,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及时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公布举报电话,进行纪律提醒;加强对工委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执行工作纪律、公车使用及公用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是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通过参加工委委员会、列席工委书记办公会等形式,强化对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截至目前,纪工委副书记列席书记办公会16次、参加工委委员会25次。认真开展廉政谈话,纪工委书记与班子主要领导和其他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纪工委和机关纪委分别与工委机关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依纪依规对省直机关15名处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进行审理审批,恢复2名党员干部的党员权利,中止2名党员干部的党员权利。机关纪委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2名处以下干部进行询问监督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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