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省纪委监委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全面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0年2月4日
  
  巡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巡察作为强化基层监督的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对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海东市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创新思路、探索实践,形成了“统筹谋划,在建章立制上联动,统筹推进,在组织形式上联动,统筹整改,在督查督办上联动,统筹成果运用,在标本兼治上联动”的“四统筹四联动”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了巡察监督的实效。

  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海东市委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共海东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建立健全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公室、巡察组工作规则以及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整改落实评估办法和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形成了“一规划、三规则、六办法”制度体系;建立了市县巡察办主任联系会议制度,形成了市县巡察“一盘棋”;在组织形式上突出重点对象“联动巡”,突出重点领域“专项巡”,突出专项治理“机动巡”,突出问题整改“回头巡”;在整改落实上规范反馈移交,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对账查账,坚持整改落实情况“双公开”、“双报告”制度,并坚持巡察与纪律审查有效衔接,巡察与专项治理有效衔接,巡察与建章立制有效衔接,巡察与以案促改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海东市委全面推进常规巡察全覆盖的同时,通过“常+专”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形成了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相结合的“1+6”工作模式,市委组建一个巡察组对六县(区)委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六县(区)抽调人员组建6个专项巡察组,异地交叉到六县(区)对重点乡镇和县(区)直属部门进行提级交叉巡察,构建了“市级统筹,县际交叉,市县联动”的巡察网络,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协助了全市精准扶贫和脱贫摘帽工作。

  巡察工作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体检,海东市委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巡出了威慑、巡出了新风,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巡察的实效助力了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打造。
相关链接
  2019年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
  2019年我们这样走过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众志成城 战“疫”中的青海纪检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