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省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动员培训会,正式启动2020年第一轮内部督查工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田奎作动员讲话,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马鸿思主持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4月下旬开始,省纪委监委派出2个督查组,对海东市纪委监委、黄南州纪委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6家单位政治建设、履职尽责、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将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生领域等专项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本轮督查重点内容。
会议指出,在全省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是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其本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政治监督,目的在于主动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要坚守政治督查定位,推动“两个维护”落实落地。聚焦被督查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进行督查。二要创新督查工作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准确把握谈话了解、调阅资料、知识测试、民主测评等内部督查的方式方法,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务求督查工作实效。三要严明督查工作纪律,树立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督查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督查合力,做到坚持原则不退缩、较真碰硬不让步。
会上,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督查组全体成员就内部督查和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督查组全体同志分别签订了《内部督查工作回避承诺书》《内部督查工作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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