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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监委以严要求监督推进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9月7日
  
  为监督推动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落实,海西州纪委监委在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的通知,对监督推动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部署。 

  强化理论学习,吃透把牢政策。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认识党中央下大力气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坚定决心,集中精力和时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省州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在强化学习、武装头脑上狠下功夫,力求吃透把牢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以及省州委部署要求的实质内容,切实为监督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积极主动进位,认真谋划部署。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总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梳理三年专项治理中未完成的工作,要求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确保老问题清仓见底。要求迅速深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摸底,充分掌握本地区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研究乡村振兴新政策、新部署、新要求,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找准监督检查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列出监督工作清单,以精准监督、全面监督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工作落实。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系列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监督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着重围绕落实“四不摘”要求、防范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经济消费帮扶,特别是对乡村振兴项目开工、资金支出等重点任务适时开展抽查监督,详细了解项目数量、实施进展、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乡村振兴监督检查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就业、医疗、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领域,同步开展对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推动一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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