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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545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查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0日
  
  2016年以来,湖北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构筑责任网,持续用力、步步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湖北省委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督责、传导压力,对各市州、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省纪委根据考核结果函询约谈省管干部44人。

  各地各单位形成问题清单,针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等问题积极整改。同时,省委及市县党委探索建立责任清单等制度,防止落实主体责任虚化。省委、省纪委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边界、履责重点和履责标准,把责任细化为具体的项目、任务。15个市州、直管市党委和省直单位党组设立了主体责任办公室,进一步构建明责、督责、追责的责任落实链条,使“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成为自觉。

  2016年,湖北省出台“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员干部545人,处分361人。(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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