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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明法纪 以案促改固根本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1日
  
  为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向案发单位监管党组下发工作建议,督促党组进行一案一总结;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的方式,进行一案一警示;针对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规范和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下发工作建议,督促党组整改,一案一总结。纪检监察组结合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从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依法治企和加强制度建设等三个方面向省科技厅党组下发《工作建议》,督促省科技厅党组结合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一案一总结,以案促改,省国科资公司要强化下属企业及相关学会、协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章立制,依法治企,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召开警示大会,筑牢思想防线,一案一警示。结合近日查处的“省环境某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问题,联合省科技厅党组及时召集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财务部门全体人员80余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牢牢把握案件宣传、警示教育的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强化被查处单位党组织及党员、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筑牢党员干部和员工尤其是财务人员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一案一警示,警钟长鸣。    

  针对存在问题,集体廉政谈话,一案一规范。针对典型案例查处发现的问题,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之际,省科技厅党组,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案发单位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强化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彻底开展“小金库”自查,杜绝类似问题再在省国科资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真正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人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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