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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青海正风反腐新篇章
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侧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8日,我省纪检监察工作迎来了历史性时刻——

  上午10时30分,青海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在简朴而庄重的活动上,省委书记、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王国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滕佳材共同揭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于丛乐出席。

  这标志着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这意味着我省正风反腐开启了新篇章。

  挂牌活动后,王国生等看望了省纪委监委的干部职工,详细询问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工作开展等情况,勉励大家加强学习,提高本领, 加快融合,在新岗位争创新业绩。省纪委监委干部表示,要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为新青海建设再立新功。

  随着省、市、县三级监委的成立,将实现对全省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这块沉甸甸的牌子,凝聚着党的信任和重托,凝聚着全省人民对良好政治生态的热切期盼。”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钟志军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在这个庄严的、值得纪念的日子里,作为一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十多年的老兵,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者、参与者,能够从事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我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更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

  “我从工作了整整31年的省人民检察院转隶到省监察委员会工作,成为了一名纪检战线上的‘新兵’。虽然脱下了‘检察蓝’,但随着“战场”的转移,我拥有了一份纪检情怀。” 省纪委监委第二执纪监督室副主任马永国饱含深情地说。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青海省委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扛起改革试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书记任组长。

  王国生先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等有关会议,研究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率先当好“施工队长”。

  滕佳材以身作则,深入市州、县市区一线现场指挥,解疑释惑,确保各地按时按要求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省纪委切实担负专责,先后3次召开市州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并建立周报、日报制度,研究制定市州、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建立省纪委常委联系指导市州、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任务不折不扣在青海落实。

  省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凝心聚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吹响集结号,迅速行动,倒排工期,精准施工,蹄急步稳推进各项工作。

  按照“转隶在前,挂牌在后”的原则,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转隶这个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了机构编制、转隶干部、问题线索底数“三必清”,做到了谈心谈话覆盖每一位转隶干部并贯穿改革试点始终。

  “新机构、新岗位,变的是称谓、是身份,不变的是使命、是责任。”这是全体纪委监委干部的心声。

  省纪委监委法规研究室副主任王蕾说:“在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的政策体现在工作实践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亲身参与到改革浪潮当中,我们心中激动万分,全身血脉奔腾。”马彩珺作为一名年轻的转隶干部,表示将不忘初心,重整行装,砥砺前行,以昂扬的斗志,崭新的姿态,过硬的政治素养,优良的传统作风,精湛的业务能力,奔赴新的战场,在反腐的道路上乘风破浪,奋勇拼搏,力争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的信任,不负人民的期望。

  新时代,新起点,新使命,新征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通过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让反腐的利剑更加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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