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近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建议拓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等其他方式问责执行情况一并纳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范围,制作了《其他方式问责对象情况登记表》《其他方式问责执行情况汇总表》《其他方式问责执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表》,对做好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并向省检察院党组发出书面函,就组织开展好检察院机关纪律处分决定及其他方式问责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要求省院党组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维护纪律处分决定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高度,把专项检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加以落实。要将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及其他方式问责执行不到位问题作为检查“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院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按要求组织落实好自查、整改各阶段工作,专项检查要将发现问题与规范工作相结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