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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风”为抓手持续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督导驻在部门印发加强元旦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和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预防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确保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针对元旦节日即将到来的实际,督导驻在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元旦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在值班期间脱岗、饮酒等失职失责行为。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王国生书记在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对全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的全面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所在单位或分管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明确,节日期间,驻院纪检组将会同省院有关部门对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有关规定、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和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察重点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抽查消费发票等方式,从严从细从实开展纪律作风抽查检查。重点对全省检察机关干部职工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结合贯彻落实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整治问题、查处问题、曝光问题,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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